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陈奇夫:负责集团全面工作。分管审计与法务部。联系有色勘查总院公司、五队公司、上达矿业公司。
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。
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李永强:负责集团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,统筹集团战略规划、经营计划、运营管控、重大项目及投融资工作,分管地质勘查、矿业开发、矿业资本运作、基金运营管理、项目技术质量管理、境外项目管理等工作。分管综合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、董事会办公室、总经理办公室)、地质勘查事业部(总工办)、矿业开发事业部。联系建设公司、矿业公司、地质公司、三队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党委副书记、董事张想定:负责集团党建工作、意识形态、企业文化、宣传、统战、干部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人才发展、信访稳定、老干部管理等工作。分管党群工作部(党建工作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)、人力资源部。联系物测院公司、冶金地勘院公司、冶金四〇二队公司、钻探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省监委驻省矿投集团监察专员左忠鹏:负责集团纪检监察、巡察等工作。分管纪检监察部(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。联系地调院公司、九队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经理杨勇:负责集团基础工程产业经营管理及市场开发、省外分支机构管理、核工业东北放射性矿产地质管理等工作。分管基础工程事业部、核工业东北放射性矿产地质管理办公室。联系地研院公司、核地公司、二水公司、六队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经理王皓:负责集团财务管理、融资规划和实施管理、司库建设、资产价值管理、财务预决算管理、财务分析和评价、月度经营活动分析、税务管理、清欠管理等工作。分管财务管理部。联系二四五厂公司、有色一〇三队公司、二四一队公司、七队公司、四队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经理黄略:负责集团生产管理、市场开发、资质管理、质量监督管理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、消防安全管理、环保监督管理、国企履行社会责任、生态修复产业经营管理及工会、团员青年等工作。分管党群工作部(工会、团委)、安全生产环保部、生态修复事业部(市场开发部)。联系生态修复公司、八队公司、一水公司、化工院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经理韩松:负责集团科技综合管理、科创平台与科技企业培育、质量技术标准、数字信息化建设、信创和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。分管数智与科技部。联系有色勘察研究院公司、测绘院公司、地勘院公司、十队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经理马永财:负责集团战略规划研究和编制、企业改革、参股企业管理、固定资产管理、绩效考核、物资采购政策制定与管理、招投标管理等工作。分管战略发展部,协助张想定同志分管人力资源部。联系能源地质公司、实业公司、有色一〇五队公司、二四二队公司。
负责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级领导姜震:协助李永强同志分管地质勘查事业部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级领导曹明:协助李永强同志分管综合办公室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副总工程师吴海:协助李永强同志分管矿业开发事业部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总法律顾问、副总经济师张美华:协助陈奇夫同志分管审计与法务部。
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